《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14-01-02    浏览次数:2

  日前,《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2013—2017)》(以下简称《规划》)经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规划》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推进转型升级、富民强市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的目标:到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自主发展、健康成长的环境更加完善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领域全面实现非禁即入,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素质显著增强,产业发展水平和社会贡献明显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国西部地区前列,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

  具体目标为: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到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体达到17万户,其中非公有制企业3.3万户、个体工商户13.7万户。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14%,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缴纳税金年均增长15%,在2013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企业快速成长。新增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3户,总数达到13户。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非公有制企业2家、超50亿企业20家、上千万元企业1000户。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人员年均增加2万人,占全社会总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70%。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利用外资达到25亿美元,引进国内(区外)资金超过1000亿元。非公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比例保持在 90%以上,新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企业10家, 各级科技型企业增加到80户以上。节能降耗达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建筑节能达到8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各类产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万元GDP能耗降低达到“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产业结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对准入产业实现全覆盖,特色产业集群总数达到25个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区总数达到40个以上。农牧业产业化规模进一步壮大,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增加到300家以上。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非资源型产业规模和产出效益进一步提升,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服务业全面发展,金融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商贸流通、餐饮住宿、仓储运输等传统服务业进一步优化升级。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财税、市场开拓、信用和融资担保、科技创新、劳动培训、信息和对外交流等八大平台更加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越。

  《规划》还对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发展布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导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培育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阐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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