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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5-01-16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各地按照“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在严格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同时,大力发展培育利用产业,并且取得了良好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更好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任务。这既为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也进一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加快外延发展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立足和依靠自身资源优势,挖掘潜力,眼睛向内,把握基础。我国有野生高等植物3万多种,丰富的植物资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生态和物质保障。大力发展野生植物的培育利用,不仅可以有效缓解野生植物的生存压力,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还能不断为绿化和美化环境培育新的绿色资源,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绿色健康产品,更好地满足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需要。

  (二)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是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

  生态林业是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协调人与自然发展的新型林业发展道路。生态林业建设既要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森林系统的生产力,又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使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取得经济与生态双重效益。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可以充分发挥野生植物资源的再生优势、循环特点和低碳潜力,在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不断生产适合人们需要的产品。目前,我国仅药用和具有观赏价值的野生植物就多达1.5万种。其中,绝大部分尚处于未开发利用状态。因此,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是发展前景非常广阔的“朝阳产业”,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也能满足生态建设的需要,为我国生态林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是发展民生林业的重要途径

  我国已有27亿亩集体林地承包到户,涉及1.5亿户4.5亿林农,林地生产率和农村劳动生产率具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力。野生植物培育利用是一个大产业,每种植物的开发利用,都能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和巨大的经济规模。加快这一产业发展,不仅将增加众多就业机会,提高广大群众收入水平,促进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而且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培育的规模将会越来越大,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将会越来越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利用野生植物培育的绿色产品,对保障人体健康、提高人体素质也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的发展,对于促进民生林业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布局

  (四)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建设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总体要求,在加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同时,大力发展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切实加强政府引导和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进一步加强示范带动、科技服务和政策扶持,不断提高产业素质,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为促进林农增收、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积极的贡献。

  (五)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保护促发展、发展促保护。始终坚持以保护为前提。通过加快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既有效保护野外资源,又不断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切实把对野生植物资源的消耗转移到人工培育产品的利用上来,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协调统一。

  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根据野生植物生物学特性,不断研究基因价值和培育利用技术。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展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好、产品质量好、价值高的产业项目。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

  三是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出。统筹规划和优化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实现资源科学合理的配置和有效地开发利用。在全面搞好规划布局的同时,突出发展重点,建设好培育基地,抓好龙头企业,发展主导产业,生产名优产品。

  四是坚持宏观管理、分类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为指导,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强化管理和分类指导,确保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坚持科技引领、示范带动。加强培育利用的基础研究和新产品的研发,增强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着力抓好资源培育和产品加工,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和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典型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努力扩大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规模。

  六是坚持持续发展、改善民生。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层次,确保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把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与当地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着力改善民生。

  (六)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200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基地,培育500家龙头企业和一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培育利用年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通过积极努力,使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生产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显现,资源保护和培育利用协调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七)发展重点和布局

  国家林业局拟选择林药植物和观赏植物作为培育发展的重点,实施优先开发和重点扶持。各地可根据资源等实际情况,确定当地重点培育发展的物种。华北地区,要重点选择肉苁蓉等物种进行培育利用;东北地区,要重点选择黄檗、刺五加、人参、刺参、五味子等物种进行培育利用;华东地区,要重点选择石斛、金线莲、罗汉松、重楼、红豆杉、兰花等物种进行培育利用;中南地区,要重点选择杜仲、沉香、金花茶、兰花、红豆杉等物种进行培育利用;西南地区,要重点选择甘松、川贝母、石斛、川木香、滇紫草、红景天、胡黄连、秦艽、兰花等物种进行培育利用;西北地区,要重点选择肉苁蓉、甘草、黄芪、雪莲、软紫草、阿魏、锁阳等物种进行培育利用。

  三、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八)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野生植物产业发展重点

  及时制定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引导好全国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的发展。各地要在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当地资源情况和产业发展现状,编制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的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步骤和措施,确保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要在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筛选出具有生命力、发展前景好、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项目,努力形成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地方特色的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竞争力。

  (九)抓好优良品种选择和种苗培育,提升良种壮苗保障能力

  品种选择和种苗培育,是确保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和基础保障。要在明确发展项目的基础上,强化野生植物培育利用品种选育等基础工作,筛选培育优良品种。选择产品品质好、有效成分含量高、抗病虫和自然灾害能力强,产品用途广、市场价值高、发展前景好的野生植物品种加以培育利用。种苗是开展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的基础,要从源头上抓起,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标准的种苗培育生产基地,运用现代化的育苗技术,培育生产高质量的良种壮苗,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十)通过典型的引领和示范,带动野生植物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按照“基地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整合物质、技术及管理资源,培育一批生产基础好、技术装备新、不同类型和各具特色的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示范基地和典型示范大户,带动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的发展。对已经成型的和正在发展的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力强、管理较为规范的野生植物培育利用基地,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以扶持。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确保基地建设所需用地;要加强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信息服务和行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起紧密型的“公司 基地 合作社 农户”产业发展模式,增强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十一)加大扶持力度,为野生植物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要纳入当地林业发展规划,作为林业重点产业项目予以优先扶持。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下,重点对野生植物培育种源基地、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给予贷款贴息、财政专项和扶贫项目支持,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健全银行、保险、林业、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小额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以及政策性保险等业务,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

  (十二)不断强化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全面提高野生植物产业发展水平

  要抓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地野生植物资源情况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根据植物产业发展特点和市场需求,研究掌握当地重点野生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培育利用和加工的关键技术、产品的功能和开发利用的前景,提高产业发展科技含量和水平。要对难以培育成功的物种实施科技攻关,努力将其纳入开发利用范围。要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研究成果的转化,使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野生植物培育利用单位和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开展合作交流,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促进“产、学、研”联动,提高企业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通过加强各项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有效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十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促进野生植物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逐步研究实行野生植物经营利用产品专用标识管理制度和认证管理制度,制定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确保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品的“真实、优质、稳定、可控”;总结利用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绿色生产工艺和原材料的综合利用技术,有效控制有害生物传播风险,有效减少生产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企业与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开展行业自律,促进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十四)规范市场和质量管理,实施野生植物培育利用品牌发展战略

  强化市场流通领域管理,规范野生植物培育利用市场流通行为;做好市场开拓,除国内市场外,要不断拓宽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合法的野生植物培育产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多渠道引进国外优良的野生植物资源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从事野生植物培育利用的企业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靠过硬的产品质量树立品牌,靠完善的售后服务塑造品牌。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各项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提高品质,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四、切实加强对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作为资源保护、经济发展、惠及民生、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统一规划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督检查。

  (十六)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作为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的大事来抓,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研究制定发展规划,抓好典型示范,强化监督检查,搞好各项服务。主动加强与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农业、工商、国土、质检、科研和贸易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重视和支持。搞好工作协调,制定相应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工作指导,积极促进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国家林业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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