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刻不容缓。近日,一批环境保护政策印发或开始实施,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科易网(www.1633.com)对近期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进行了汇编。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提出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的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实行优先审批。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采取"谁污染、谁治理"做法,企业自身负有治污责任,但一些新的市场化机制正在形成,可能给传统的做法带来改变。第三方治理就是企业与环境服务公司签订协议,付费购买后者提供的服务,并由其为企业完成治污或者减排的目标。
根据意见,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http://tec.k8008.com/zt/huanbaoshebei/)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修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是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的第一次全面修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66条,修订草案增至100条。
此次修法主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化了政府、企业和公众责任,补充完善了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总量控制和实施排污许可等制度和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草案规定,建立大气环境保护(http://tec.k8008.com/zt/wumai/)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要求不达标的城市编制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限期达标。此外,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将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原则和程序,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草案增加了一章,专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规定重点区域应当制定联合防治行动计划,在规划环评会商、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
新环保法1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于社会长期诟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打出重拳,规定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同时明确有关按日计罚规定中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明确,此类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其承担连带责任。
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要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我国要全面实施"水十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已完成最后定稿并上报,有望于近期出台。“水十条”是继我国在2013年9月份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即将颁布的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目标是2017年前消灭劣五类水。
在近日环保部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介绍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时强调,要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周生贤表示,在2015年,会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还要加快相关排放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健全重污染预警应急机制,争取在2015年让所有省会城市完成污染物来源PM2.5的解析工作。同时他提出,目前水污染防治(http://tec.k8008.com/zt/feishuichuli/)行动计划已经基本制定完成。土壤方面,要抓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并且要开闸全国土壤无污染状况相差,加大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