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组织推荐尾矿

发布日期:2014-01-27    浏览次数:2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绥芬河市、扶远县工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组织推荐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4〕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推荐,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严 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列入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范围和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申报材料》,做好示范工程的推荐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后分别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报送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和电子版,分别报省工信委节能处(四份和电子版)、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四份和电子版)。

  三、截止时间:2014年2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孙化冬  0451—82626662   邮箱:sunhuad@126。com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  邮编:15004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王  伟  0451—87010330   邮箱:hljfmRs@126.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2043室  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3日 

工信厅联节函 2014 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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