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1号)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印发。各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并按照《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晋发改综改发〔2013〕2292号)要求按月填报《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工作进度表》。
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所在市、县(市、区)政府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主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快审批速度,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围绕项目抓服务的工作合力。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对连续半年无明显进展的重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转型综改办将报请省转型综改工作领导组,取消其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资格。
2014年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doc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