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14-02-18    浏览次数:5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我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全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内发改环资字〔2013〕2609号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规划》从我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条件、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任务、适应气候变化的主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工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对我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出了宏观规划指导。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