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信委关于暂停受理煤矿改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及核准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4    浏览次数:2

  各产煤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

  根据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要求,省政府正在制定云南省的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从10月31日起一律暂停受理煤矿改扩建项目的开展前期工作及核准事项。已受理尚未审批的报件由州(市)上报单位于11月10日前到省工信委签收领回,待省政府下发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的实施办法后,按相关具体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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