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开区:
2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意见》(赣发[2014]9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全面深化改革之年统筹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开放升级,以新一轮大开放促进新一轮大发展,现将《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要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入理解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原则、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等,把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切实用《意见》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经开区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根据《意见》确定的政策原则,紧密联系我省和当地发展实际,进一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政策措施,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开放、共推发展的生动局面。
三、真抓实干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当作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真抓实干,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出实招,在抓落实中显成效。
各部门落实《意见》情况,请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厅(联系人:综合处 郭维勤,电话:86246557,传真:86246550)。
附件:《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意见》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3月3日
附件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意见
(2014年2月28日)
新世纪以来,全省上下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开放战略,积极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有效扩大了投资规模,促进了财税增收,拉动了社会就业,推动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成为江西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大引擎。实践证明,大开放引领着江西的大发展,决定着江西的前途和未来,是江西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法宝,是我省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
一、全面扩大开放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扩大开放是江西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抉择。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开放也是改革。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周边省区市开放发展明显提升,我省正处于加速发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坚期、生态建设的提升期,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江西要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和效益,加快推进开放升级,努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全面扩大开放新局面。
(二)全面扩大开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全方位大开放战略,以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为目标,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建设昌九扩大开放试验区为突破口,创新开放思路、拓展开放空间、提升开放平台、优化开放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全面扩大开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相结合。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用开放的理念和办法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扩大开放体制机制创新,以开放促进改革创新和发展升级,在全面扩大开放中拓展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立足江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走出去”与“引进来”更好地结合起来,把扩大开放与全民创业有机结合起来,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竞争与合作。
——坚持做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坚持做大开放型经济总量,在做大规模和总量的同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动开放型经济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转变,努力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与真抓实干相结合。坚持把全面扩大开放与真抓实干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以全球视野、开放思维、务实精神破除影响扩大开放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谋划发展举措,全面推动开放升级。
(三)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全省开放型经济规模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力争实现“四个突破,三个提高”,即利用外资突破110亿美元,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突破7000亿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突破150家,外贸进出口额突破450亿美元;开放型经济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40%以上,对全省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42%以上,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42%以上。
二、深入推进招大引强,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四)突出重点产业招大引强。发展升级核心是产业升级,产业升级关键靠招大引强。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围绕促进新能源、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锂电及电动汽车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发展,改造提升石化、钢铁、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做优做强有色、食品等资源优势产业,深化与欧美日韩、东南亚等重点国家和港澳台、长珠闽地区的产业对接合作,着力引进一批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招大引强指导性意见,各地要围绕3-5个重点优势产业制定招大引强实施方案,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
(五)大力推进央企入赣。紧盯央企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结合国家实施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积极实施央企入赣对接活动,大力推进新一轮央企入赣,力争每年引进35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加强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省份的国资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对接联系,吸引各地大型国有企业到江西投资。积极开展“中国国际商会江西行”活动,引进更多的商会高端会员投资江西。
(六)着力推动赣商回乡创业。研究出台引导赣商回乡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赣商抱团返乡创业,促进产业集聚。省政府每两年举办一次赣商大会,营造赣商回乡创业浓厚氛围。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赣商商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在外赣商回乡创业。要积极发挥省外、境外赣商商会和外省江西商会作用,以商招商,以情招商,大力吸引省外、境外客商来赣投资兴业。
(七)全面拓展投资领域。进一步推进农业、制造业等对外开放,有序推进旅游、金融、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服务业领域开放,不断提高服务业招商引资比重。农业重点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规模种养基地建设、绿色农业投入品生产、休闲农业等重大投资项目,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旅游业着力引进国际知名旅游品牌酒店、旅行社和管理公司,加快景点景区开发,努力提升我省旅游业国际化水平,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现代服务业重点引进云计算、电子商务应用和现代物流业项目,吸引一批大型投资基金、金融机构来赣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八)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针对性。按照“简朴、务实、高效”要求,针对重点客商和重点项目量身打造个性化招商方案,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对接洽谈、跟踪落实。加强产业链招商,围绕省内优势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展产业配套招商,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强化定向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建立省直部门牵头指导、市县对接洽谈、园区跟踪落实的联合招商机制,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做好安商工作,促进已落户企业增资扩股。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
(九)着力打造专业化招商队伍。加强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熟悉产业经济、掌握投资政策、通晓商务惯例、精通项目谈判、语言能力较强的专业化招商队伍,提高专业化招商水平。加快建立招商引资专家咨询团,为全省招商引资提供咨询、策划、洽谈、评估等指导和服务。
三、着力发展进出口贸易,提升外贸竞争力
(十)培育壮大外贸主体。研究出台鼓励生产型企业出口政策,促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扩大出口主体,力争到2017年,实现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超过4000家,出口超5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超过100家;优化对省重点出口企业的服务,推动出口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省级以上出口品牌超过100个,其中重点培育出口品牌30个。
(十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千企百展”市场开拓工程,力争到2017年,对新兴市场出口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加快开展内外贸相结合的专业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创新加工贸易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建立本省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推动汽车、纺织服装、轻工、农产品等优势产业企业建设境外营销网络。用好国家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机构,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促进本省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十二)积极扩大进口。坚持出口与进口并重,落实国家和省鼓励进口各项政策。研究制定《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重点鼓励进口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扩大重要资源性产品、日用消费品进口,保障资源能源供应,提高城市消费层次和水平。
四、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发展空间
(十三)扩大对外承包工程。按照“突出周边、主攻非洲、巩固南美、开拓南亚、探索欧美”的发展思路,组织和引导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积极开拓东南亚、南美等新兴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对外承包工程拉动更多我省设备、技术、服务、劳务输出,促进更多企业“走出去”。
(十四)积极稳妥推动对外投资与合作。扩大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允许发挥自身优势、自担风险、创新方式走出去。推动光伏、水泥、纺织服装等比较优势明显和产能过剩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和产业园区。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提升资源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农业企业赴境外开展农业合作开发。
(十五)强化“走出去”指导与服务。建立健全“走出去”政策支撑体系,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项目信息、政策咨询、法律支持、金融保障等综合服务,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引导“走出去”企业整合资源,抱团合作,实现对外投资合理布局和境外有序竞争。鼓励“走出去”企业招聘海外人才,建设国际化人才队伍,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
五、提升开放平台建设水平,构筑对外开放新优势
(十六)积极建设昌九扩大开放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积极对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主动融入国家“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增长带”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围绕昌九一体化发展规划,依托南昌、九江两个国家一类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建立昌九扩大开放试验区,待条件成熟时积极申报江西的自由贸易区,努力打造全省开放升级龙头。加快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申报南昌、九江等综合保税区,加快南昌临空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建设,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和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打造各具特色开放平台。
(十七)全面提升产业承载平台。研究制定推进国家级开发区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提升发展水平,力争到2017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国家级开发区达5个以上。大力推进省级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对确有必要的,支持进行扩区或区划调整;对具备条件的,支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鼓励各地探索跨国跨省联合开发、委托战略投资者和跨国公司成片开发、共建产业园等多元开发机制,通过直管、托管和一区多园等管理模式建设工业园区(开发区)。
(十八)探索打造国际化经贸平台。探索整合全省现有经贸活动和展会平台,建立常态化、国际化、综合性投资贸易平台,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国际国内会展(会议)活动申办联系制度,积极引入国内外重大赛事、品牌展会、国际峰会、高端论坛等具有全球影响的大型活动,力争每两年取得1个国际性重大活动承办权,进一步扩大江西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九)加快完善口岸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南昌航空口岸,在南昌航空口岸建立口岸签证(注)点,加快推进设立赣州航空口岸,积极推进无水港建设,加快口岸机构布局,力争实现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全省设区市全覆盖。加强和改善与粤港澳、沪浙闽通关合作,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域内电子口岸建设步伐,完善域内外电子报关联网。积极争取试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进一步优化“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等便利措施,提升大通关效率。
(二十)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平台。鼓励和推动外国政府、国际机构、商贸协会组织和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等来赣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国家驻外经贸促进机构,搭建我省在欧洲、东南亚及港澳台等地招商平台。强化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招商引资职能。充分利用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关系,建立以经贸交流为主的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双边贸易投资。
六、优化开放发展环境,提高开放层次和水平
(二十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突破口,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和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审批。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认真履行政府承诺。完善市场监管,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二十二)着力规范公共服务。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同一部门的上下级不得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任何部门不得强行或暗示企业接受指定中介等服务,严禁以罚代管现象。公安部门要为外来人才、投资者出入境、户籍管理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外事部门对有明确任务的经贸团组出访审批实行优先办理。教育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高管子女的教育提供便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三)全面拓宽开放通道。编制全省机场布局规划,加快机场建设,组建江西航空公司和盘活做好省内支线航空,促进江西地方航空事业加快发展。加密南昌至国内重点城市航班,巩固和开辟国际(地区)航线,畅通空中通道。加快推进高速铁路建设,重点推进武九、杭南长、合福、昌吉赣延伸至深圳等客运专线建设。巩固和发展铁海联运,加快形成至上海、宁波、厦门、深圳的铁海联运五定班列,提高出海效率。加快航空口岸建设,积极争取南昌、赣州等地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打通我省对外经济走廊。支持九江港扩大开放,加快环鄱阳湖港口建设,振兴“千年赣鄱黄金水道”。完善纵贯南北、横跨东西、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网,支持建设一批功能全、规模大、应用技术先进、辐射力强的综合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构建畅通便捷的现代物流运输体系。
(二十四)积极创建宜居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大限度巩固好、发挥好江西生态优势。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受污染地区生态修复工作,注重择商选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循环经济,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的防范力度,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和赣江“母亲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畅通便捷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竞争力
(二十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提高核心竞争力。整合现有专项资金,设立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拓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大通关建设、引智及人才培训等。
(二十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国家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自主创新和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税并免收滞纳金。对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省落户的,简化认定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确有收费依据的,一律按下限收取。规范各类企业培训班,确需企业参加的培训实行谁办班谁承担培训费用。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
(二十七)创新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银行促进开放升级的积极作用。推动各类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集合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渠道直接融资,引导企业引入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建立健全融资服务体系,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担保基金,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江西地方保险公司,打造具有江西特点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二十八)强化人才和技术支撑。提高科技协同创新能力,研究制定培养和吸引人才政策,引导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国际贸易和经营人才。突出引智引技和创新驱动,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吸引各类高端人才来赣兼职,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促进人才向基地、园区和企业汇聚。鼓励地方和企业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交易中心等,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推动省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置与本地产业发展相衔接的专业,与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型培训,为企业提供各类熟练技术人才。
八、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机制
(二十九)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扩大开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注重在开放型经济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省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服务大开放的生动局面。
(三十)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流转机制,引导区域间项目与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和不良竞争。健全对外开放部门协同机制,坚持和完善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扩大开放推进重大项目调度会、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机制等有效工作机制,加强战略谋划、调度推进、协调服务、督促落实。将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列入市、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客商投诉督办机制,维护客商合法权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