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建设 扎牢廉政“关口”——《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解读

发布日期:2014-03-10    浏览次数:1

  为规范环境保护系统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人员公职行为,确保相关管理工作廉洁健康有序开展,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2014年第9号公告,以下简称“七不准、七承诺”)。

  为什么要出台“七不准、七承诺”?

  近年来,在环境保护部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固体废物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口固体废物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固体废物管理领域任务越来越重,权力越来越大,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违纪违法问题仍然突出,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系统腐败案件的易发多发高发领域之一。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制度层面上提出相关廉政建设要求,堵塞漏洞,扎牢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的“关口”,防患于未然。

  现阶段,在固体废物管理领域主要开展了哪些廉政建设工作?

  我们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一是坚持业务工作和廉政要求同时部署、同步检查。环境保护部污防司领导在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班上,逢会必讲廉政要求,多次通报近年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剖析违法违纪原因。二是制定了《固废管理权力事项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和工作流程图,划定了廉政风险点,提出了防控措施,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杜绝权力腐败。三是实施集体审议,定期召开司务会,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的会议制度,避免权力集中造成的廉政风险。

  目前,在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当前,固体废物管理腐败案件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关于固体废物行政许可的案件,二是关于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监督和执法的案件。

  发生腐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权力集中。一些地方环保部门重水、大气污染防治,轻固体废物管理。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研究不够,制度不全,把对相关企业的审批和后期监管,简单地都交由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审管合一,导致权力过于集中。二是人员流动少。部分省(区、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较少流动,轮岗交流不多,易造成权力滋生、寻租。三是自由裁量权过大。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人员常以就近原则或其他单位处置能力不足等为由,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推荐甚至指定利用处置企业,牟取暴利。四是审批流程不完善。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审批环节的审核责任和审核规范未予以明确,导致在初审、预审或现场核查等环节容易出现弄虚作假、故意刁难、从中渔利等现象。

  “七不准、七承诺”是怎样起草的?

  2013年,环境保护部污防司配合驻部纪检监察局赴有关省份开展了廉政调研,对相关腐败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出了固体废物管理廉政风险以及对策建议。在研究吸纳广东、江苏等地方经验和吸收借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六不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等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吸纳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环保部门的意见后,起草“七不准、七承诺”。

  2014年1月28日,环境保护部正式以公告形式发布了“七不准、七承诺”。

  “七不准、七承诺”有哪些比较鲜明的特点?

  一是相衔接。“七不准、七承诺”是对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并与已颁发的有关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衔接一致。

  二是全覆盖。“七不准、七承诺”是一个全面、明确的廉政规定,涉及集体决策、社会公开、依法审批、相互监督、日常执法、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诸多方面,全面覆盖了固体废物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廉政风险点。

  三是针对性。“七不准、七承诺”是在充分调研、认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而提出来的。比如,针对权力集中的问题,明确要求审管分离;针对人员流动少的问题,提出原则上3~5年对固体废物管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岗位实施轮岗交流;针对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明确不得指定摊派,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信息,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主选择;针对经营许可审批流程不完善的问题,要求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固体废物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把关和集体审批制度,确保审批过程的公开透明。

  四是可操作性。“七不准、七承诺”明确要求“在便民窗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主动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告许可要求及进展”、“设立举报热线”等等,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完善出台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细则,且易于操作。

  下一步,应该如何贯彻落实好“七不准、七承诺”?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中学习、宣传讨论等各种方式,使从事固体废物管理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了解“七不准、七承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领会、带头实践,为贯彻实施“七不准、七承诺”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

  二是要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固体废物管理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七不准、七承诺”的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三是要严肃纠正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各固体废物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七不准、七承诺”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将会同驻部纪检监察局深入落实2014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把固体废物管理作为行政监察的重点工作,开展全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纠正,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从而加速形成固体废物管理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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