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存在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省直企业: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清理整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存在问题的通知》(商办建函[214]93号)要求,商务部决定对2005年以来所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为做好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建设项目验收制度,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堵塞项目管理漏洞,落实管理制度,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巩固项目实施效果。

  二、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各地要针对前期自查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进行清理整治:

  (一)对承办企业重复、虚报冒领国家补贴、“只挂牌、不改造”、“只挂牌、不配送”等严重违规行为,按照项目名称、所在地、承办企业、建设年度4项内容列出黑名单。

  (二)对2013年之前所建农家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地名、店名、建设年度、实施企业、关闭原因5项内容,列出已关闭农家店清单。

  (三)对照农家店改造和管理规范,查看证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台账、商品配送货单、统一标签等规范管理情况,以及有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等不良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确保农家店商品质量合格。

  (四)查看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据实统计承办企业商品统一配送率,对未达到国家统一配送率要求的,列出黑名单。

  (五)查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使用情况,对经营不善、形象极差和已关闭的农家店,撤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制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力争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并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填写《2005-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变动情况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严重违规行为清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关闭农家店清单》,认真总结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形成总结报告,于2014年4月20日前报省厅(市场建设处)。

  3、凡在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今后将不得再享受商务部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清理整治中发现的违规所得,应依法追回。

  联系人:王玮 李小申

  联系电话:0791-86246668 0791-86246664  

  附件:1.2005-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变动情况表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严重违规行为清单

   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关闭农家店清单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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