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1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专利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科技局:

  为贯彻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部署,现将《2014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本要求,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利用现有执法装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确保2014年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为做好2014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我省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现将全年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继续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部署,开展“专利护航”专项行动。

  根据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2014全省科技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重点开展“专利护航”专项行动。各地开展的专项行动要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立相结合,突出民生领域、选择本辖区内的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自行制定全年专项行动方案,以本辖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对象,采取商场自查与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相结合,对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专利标识标记不规范等各类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做好集中行动,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在利用3.15、4.26、专利周、各种博览会等时间节点开展好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各地要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声势,扩大行动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出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氛围。同时对于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的地区要结合本地专利执法工作,创造性的完成好本地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进一步提高“12330”热线知名度,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提供畅通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三、加大办案力度,高度重视执法案件的报送工作。

  2014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将继续放在专利纠纷案件的调处、假冒专利行为查处,增强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加大办案的工作力度,狠抓专利行政执法的案件质量和数量,个别地区要务必实现案件零突破的目标。目前“全国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报送系统”已全面运行,各地要高度重视案件报送工作,务必做到一案一报,杜绝拖报漏报,严格执行案件调处期限,及时结案,同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执法绩效考核的要求,执法案件处理人员务必在三人以上。

  省科技厅将对报送的执法数据作为考评各地专利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并按照各地报送省科技厅执法案件数据拨付专利执法专项经费。执法办案经费支持标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00/件,其他专利纠纷调解案件1000/件,假冒专利案件查处600元/件。

  四、实现案件信息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

  根据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要求,我省的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准备实行信息公开,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本辖区内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案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专利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工作,提升执法能力。

  为提高各地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加快推进各地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年内我厅将组成督查小组赴各地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检查执法程序与执法档案完备情况,执法协作机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执法案件较多的地区将在执法、宣传和培训经费上予以重点倾斜。

  六、开展执法证年检工作。

  为加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厅将对各地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进行年检(本年度新发证除外),时间是2014年4月-5月,请将本区域内符合年检条件人员的专利行政执法证件一并收齐,统一面交或邮寄到省科技厅专利管理处办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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