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发布日期:2014-03-18    浏览次数:1

  第十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将于2014年5月23日至2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为做好内蒙古展位的特装工作,现对内蒙古展位设计制作项目进行方案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展示目的

  突出展示我区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突出宣传内蒙古产业发展重点,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和推介;介绍内蒙古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优势和设想;展示内蒙古名优特新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

  二、展位位置

  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内蒙古展位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1馆,位于201—210展位,总面积约162平方米,(展位示意图及平面尺寸图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基本要求

  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内蒙古展位展示将采取图片、文字和实物相结合方式,布展及搭建工作按第十八届西洽会布展规定的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布展要求可在“在线西洽会”网站下载)。内蒙古展位的设计及制作总价(含现场所有费用)控制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设计要求

  (一)展位设计总体要求美观大方,图文并茂,富有民族特点,采用声、光、电、多媒体相结合的现代展示手法,做到“动态感”和“时代感”的完美结合。

  (二)展示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内蒙古形象展示区(位于A区)。主要展示自治区概况,西部大开发以来发展成就和“十二五”发展目标图(采用柱状图形式),开发区分布图和区域发展图,五大基地建设(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旅游风光采用彩喷展示形式,其余均以灯箱形式展示);第二部分通过图、文形式展示内蒙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相关内容(位于B区);第三部分为自治区名优特新产品展示展销区(位于C、D区)。采用灯箱及产品陈列形式宣传展示6-8个企业。产品陈列(储藏)柜的数量、尺寸依据面积及位置,由设计单位先行设计,根据效果确定。以上三部分在设计上要有整体感、统一风格和协调性,同时要符合不同的展示特点和功能要求。

  (三)我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要求在醒目大字前加蒙文,蒙文由我们提供(见附件3)。具体设计中要注意:蒙文在左、汉文在右或蒙文在上、汉文在下,蒙文字体大小所占位置与汉字大体相同。

  (四)投资洽谈、宣传推介是本次展览展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总体布局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洽谈氛围的烘托;自治区名优特新产品展示展销是本次展示活动主要宣传窗口,请设计单位研究产品的展示方法,设计合理、美观、新颖的实物展台、展架或其它更有特色的展示方式。

  (五)第十八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内蒙古展位一面靠墙,呈现立体半包围场地,位置较为特殊,请设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设计方案。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报送方案单位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大型声光电景观工程施工经历。报送方案时要提供经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加盖公章的有效复印件)。

  六、投标方案内容

  主要包括展示方案总体说明、展示布局图和效果图、经费预算明细、布展安排等,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七、时限要求

  (一)本次征集工作从2014年3月17日开始,4月5日为报送方案的截止日期(寄送以当地的邮戳为准)。经评定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报主管部门审定后,4月15日前通知中选单位,经修改审定后签定合同;对没有中选的方案,不再通知设计单位,谨在此表示谢意。

  (二)报送的设计方案请彩喷出效果图并制作成PPT放入光盘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

  (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内蒙古发改委大楼C区715室

  单 位: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协作与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慧清  萨奇日

  邮 编:010098

  电 话:0471-6659264 6651929

  邮 箱:nmgfgwwj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外经处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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