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2年度投资保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我中心与相关各方签署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合同》,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地区2012年度以及2011年度延迟验收的投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登陆引导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168.160.193.114:8081/guidefund/),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审查确认创业投资机构网上验收信息和纸质验收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填写“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意见表”,请将以上材料汇总并寄送至我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二区甲18号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金融发展处。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88656286,88656287。

  为做好2014年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督促本辖区内尚未进行网上注册的、符合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尽快登录引导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注册信息(http://168.160.193.114:8081/guidefund/),并按要求对创投机构的关键注册信息进行核实与网上上传。

  邮件:33837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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