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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型城镇化“新”在六个方面

发布日期:2014-03-19    浏览次数:1

  3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在发布会上表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的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就,也积累了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现在城镇化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关口,质量不高、粗放扩张的老路已经走不通了,必须走出一条新路。

  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徐宪平认为主要有六个方面:

  第一,强调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去年我国城镇人口有7.3亿,其中包含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但是他们未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所以《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能够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所以《规划》首次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我想这是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大的进步。

  第二,强调四化同步,就是要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也是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说,工业化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为发展注入新的元素和活力,城镇化是一个载体和平台。新四化相辅相成,融合互动,从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第三,强调优化布局,就是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国东部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但现在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和国际竞争压力在加大,需要调整优化转型升级。《规划》提出,在中西部资源[0.00% 资金 研报]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要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如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城市群等城市群,引领国土空间的均衡发展,培育区域新的增长极。从城市的布局来看,现在我国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已经达到了142个,1978年时只有29个。其中,10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六个,世界上也就是25个,500万-1000万的城市有10个。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与综合承载能力的矛盾在加剧,需要进行有效的调控。规划提出,要通过加强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的连接,加强产业和公共资源布局的引导,适当疏散转移特大城市的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经济、人口的能力。在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要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四,强调生态文明,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尽可能地降低对环境的损害。

  第五,强调文化传承,彰显城市的特色和个性。要根据不同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的禀赋,体现差异性,倡导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要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注入传统文化元素,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市。

  第六,强调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人、地、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及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通过改革来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潜力,为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和动力。(人民网 乔雪峰 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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