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并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请各地区配合做好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中心任务,继续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重点通过完善和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断中介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的联系,逐步建立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和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1.按照30号文件要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建立清单制度,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决定服务价格;个别暂时无法形成市场竞争的收费项目,要纳入政府定价管理。2015年年底前,各地区要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对外公开。
2.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各地区涉企收费清单要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外公示,注明设立依据、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实施程序等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实时进行调整,建立常态化的公示机制。要督促本地区收费部门进一步公开收费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整合各项涉企收费清单,形成本地区涉企收费项目库并对外公开,作为企业缴纳或拒绝相关收费的依据。
(二)进一步开展重点治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4.清理“红顶中介”收费。各地区要将清理、取消与行政审批挂钩的中介服务收费作为工作重点,破除各种指定实施机构实施的垄断行为,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并推动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一步加快政社分开,推动行业协会在财务、人员、职能等方面与行政机构机关全面实现脱钩,从源头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行为。
5.结合相关税制改革,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清理附加在资源产品价格上征收的各种基金和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基金。
6.结合各地区实际,继续对金融、建设、进出口、能源、培训等重点领域开展治理,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涉企收费。
(三)进一步抓好督促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7.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2015年下半年起,联席会议将组织开展全国专项督查,各地区要做好配合工作,同时在本地区开展全面自查,制止各种清单之外的违规收费行为。完善企业举报和督办制度,对企业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企业。
8.抓好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督促落实。建立政策跟踪督促制度,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扶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同时借助审计工作,进一步抓好督促落实,推动建设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
9.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以及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要给予曝光和通报批评,并督促进行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宣传,夯实工作基础
1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季度起,联席会议将从二季度起组织开展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请各地区继续组织企业做好调查培训和填报工作,逐步扩大调查样本,提升调查质量,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负担评价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同时,围绕企业负担合理区间、企业满意度测评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11.加强政策宣传。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对惠企减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重点要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知晓和熟悉清单。三季度,联席会议将于三季度组织举办第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请各地区配合做好工作,并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2.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区要加快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立法建设,逐步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继续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区域交流,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全年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机制建设,抓好组织实施。有关方案于2015年3月底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二是要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加强信息交流,主动向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2014年3月4日
抄送: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