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深入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

发布日期:2014-03-26    浏览次数:2

  农业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农业系统深入开展以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强农惠农、利民便民为主题的“为农民服务”活动,巩固和深化农业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共同推进农业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通知》要求,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要按照中央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部党组“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任务,引导农业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党员干部受教育,让农民群众得实惠。

  《通知》指出,深入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要在继续开展为农民办实事和“三深入三促进”主题实践系列活动的同时,体现行业特点,紧扣农时季节,从宣讲农村改革政策、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改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对接、强化基础条件建设等方面,集中组织开展农村改革政策宣讲、送科技下乡、绿色防控及科学用药技术推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平安农机”建设、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市场主体对接促进和草原灭鼠减灾等八项重点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推动“为农民服务”活动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办成群众满意工程。重点活动牵头单位要细化实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强化行业、系统的统筹协调和支持配合,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推进。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乡农业部门的指导督促,及时开展总结交流,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部属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着力宣传活动的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部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沟通交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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