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信电力〔2013〕993号
各有关州市工信委,云南电网公司,各有关重点工业企业:
根据我委《关于下发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超基数用电临时电价补贴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3〕781号),我委会同有关方面,对纳入补贴奖励范围的重点工业企业2013年6至8月的生产用电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经审查,2013年6至8月我省重点工业企业超基数用电临时电价补贴奖励考核工作已经完成,考核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经考核,2013年6月至8月累计补贴奖励资金3.045亿元,其中6月9645.70万元、7月9852.78万元、8月10951.04万元。
二、对2013年1月1日以前投产的企业生产装置,以企业2012年6至8月同期生产用电量为基数电量,2013年6至8月生产用电量超过基数的部分,每千瓦时给予0.1元的补贴奖励;对2013年1月1日以后新投产的企业生产装置,月生产用电量超过200万千瓦时以上的,按其用电量的15%,每千瓦时给予0.1元的补贴奖励。
三、省物价局已正式批复了昭通市2013年电石价格与电价联动方案,因此,自2013年7月起,昭通市电石企业不再纳入超基数用电临时电价补贴奖励范围。
四、有关补贴奖励资金的拨付兑现事宜,由省财政厅根据我委考核结果一并拨付。省属重点企业的补贴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厅集中拨付;其余企业的补贴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厅逐级拨付至当地财政部门。
五、请各有关州市工信委将2013年6至8月的超基数用电考核奖励情况通知有关工业企业。有关情况请及时沟通上报。
联系人:付晖
电 话:0871—63515105
附件:2013年6月至8月重点工业企业超基数用电补贴奖励考核情况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