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白血病患者特殊用药可以报销了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6

  内蒙古近期决定将国产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纳入城镇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意味着白血病患者特殊用药可予以报销,将进一步减轻白血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险“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惠民政策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广泛调研、多次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将国产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限定支付范围为“限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的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使用同类进口药品的,比照国产药品价格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自付。对于尚未开展大病保险的统筹地区,内蒙古暂将国产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列入大额医保或公务员补助等补充保险支付范围。需要门诊治疗的,可将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列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萨仁介绍,内蒙古正探索建立大病统筹保障机制,将特殊困难大病重病患者目录外用药列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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