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在京签署了《关于推进中医药海外惠侨计划的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海外惠侨工作。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密切协作,通过确立联络机构、制定年度合作计划、强化基础调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着力建立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双方将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惠侨工程—中医关怀计划”整体部署,组织中医海外义诊活动、开展海外中医师培训、推动海外华人医院与国内中医院开展合作,加强与中医药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加大中医关怀宣慰侨胞力度,充分发挥海外侨胞作用,提升海外中医行业水平和形象,扩大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影响力。
双方表示,协议将有利于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促进中医药海外发展,为国家总体外交、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和侨务工作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