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绥芬河、抚远县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4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69号)精神,2014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7--24日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科学生活?创新圆梦”为主题,旨在宣传科技创造美好生活,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号召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科学生活?创新圆梦”主题,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特色和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四个方面活动。
(一)展示科技创新的重大成果,激发广大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宣传,通过专家讲座、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科普剧等丰富多彩的专题性科普活动,大力宣传空气质量、食品安全、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三)组织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亲身体验科技创新的魅力。
(四)动员科技人员进社区、入乡村开展科技服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增强科技意识。
2014年科技活动周要认真总结以往科技活动周的成功经验,发扬优点,与时俱进,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使科技活动周更具影响力,更具广泛性,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行署)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集成资源,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密切配合,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编制好活动方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科技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方案和2014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附件1)、2014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举办情况进行总结,由各市(行署)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形成2014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及2014年参与万名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附件3)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于6月17日前报送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丛万志 汪英华
联系电话:0451--82634915 82628436(传真)
电子邮件:kjtfgckp@163.com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李锐
联系电话:0451--53642847
电子邮件:hljxcjy@163.com
省科协科普部 李晓初
联系电话:0451--82621882
电子邮件:hljkxsz@126.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