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亟盼金融贷款“精耕细作”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2

  “我60多亩果园加上鱼塘,价值也好几百万元,可不知什么原因还是不好贷款。没有办法,我只好‘曲线救国’,发动朋友办了十几张信用卡来解决部分资金问题。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呀!”4月4日,面对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重庆组的同志,潼南县太安镇韦家村知青家庭农场业主、2011年放弃白领身份从北京返乡创业的30岁农村女青年张甜百般无奈地感叹:“我们农村金融贷款何时才不这么难啊!”

  调查组在潼南县调查时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普遍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该县崇龛镇和太安镇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中只有1家种养大户通过当地民生村镇银行贷到了款,其余4家都无一例外遭遇贷款难。

  佳禾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崇龛镇青杠村,注册资本380万元,目前拥有11台东方红LX904拖拉机等大型农机具,作业跨本县和周边区县等多个区域。理事长杨华抱怨,办理一笔贷款的手续太复杂、程序太繁琐、“太麻烦和让人头疼”,自己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去跑,还不如从亲戚朋友处借来得方便。“有一次急需用钱,通过担保公司申请了,等了半年都没有反应!”杨华说这话时,不停地摇着头,有说不出的苦衷。该镇临江粮油股份合作社理事长滕建久说起贷款,更是一肚子牢骚:前段时间拿着儿子的10万元定期存单去银行抵押贷款,不知为何就是贷不了,他只得将这笔五年期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以应急。滕建久至今对因此损失的利息还很心疼。他不解地说,目前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抵押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怎么还是不大认同呢!

  随着农村新型经营组织的不断涌现,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来扩大规模、发展产业的需求日益强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予以明确,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产权“三权”抵押融资的路径。当前,农村地区的“金融公路”已经基本铺就。

  对此,调查组认为,下一步应该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组织“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特点,进行“精耕细作”、“精确施肥”,在农村住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户抵押担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上要“落户到田”,为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农村新型经营组织开通找得到、坐得上的“乡村金融巴士”,更好更快地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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