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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4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现定于2015年4月17日在北京召开《规范条件》宣贯会,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介绍《规范条件》制定的背景、原则、思路

  (二)介绍《规范条件》内容和有关要求:

  1.《规范条件》的内容和实施细则介绍

  2.《规范条件》相关标准动向和检测要求

  (三)明确《规范条件》的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四)现场答疑

  二、参会人员

  请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共同参会,每个主管部门和参会企业限2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5年4月17日 下午14:00-17:00。

  北京万寿宾馆B座一层多功能厅(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食宿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张亚欣、陈春梅 010-68205629  010-66013708(传真) qiche@miit.gov.cn

  附件:1.会议日程

  2.参会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5年4月13日

 

  
  附件1: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会
会议日程
(2015年4月17日14:00-17:00  北京万寿宾馆A座一层多功能厅)

时间

内容

发言人

1引言

14:00-14:10

领导讲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

2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内容宣贯

14:10-14:50

《规范条件》的内容和实施细则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汽车处

14:50-15:20

《规范条件》相关标准动向和检测要求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所

3 《规范条件》的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5:20-16:00

申报方式、流程及相关要求

北京卡达克数据中心

4 现场答疑(16:00-17:00)


  附件2: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会
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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