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科协,省级各主要新闻单位,省级各科普教育基地,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印发〈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14〕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4月14日
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巨大力量。宣传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既是激励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云南的内在要求,也是营造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人才的基础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印发〈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14〕5号)的通知》精神,加强云南科普宣传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形成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云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科普宣传机制建设
1. 完善科技宣传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一个时期的科普宣传总体思路、阶段性重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和指导新闻媒体开展科普宣传。
2.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科协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要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定一段时期科普重点,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主动提供报道线索,协助新闻媒体做好采访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积极推动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增设科技传播及科普宣传任务,使科技计划项目成为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重要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
3. 各级新闻媒体要建立科普宣传的内部工作机制,加大对科普宣传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建立科普宣传考核评价体系,扶持科普宣传做大做强。
(二)加强科普报道质量建设
1. 各相关单位要策划组织专题活动,策划对省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和重大科技事件的宣传,邀请科技专家参与科普报道的选题策划,鼓励科技专家在报刊上发表科普文章,讲解科学道理,增强科普报道的权威性、准确性,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
2. 各级新闻媒体要开办科普栏目,提高节目编创质量,增强传播效果,努力推出一批深受广大受众欢迎的科普品牌栏目。加大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科技传播力度,综合性报刊增加科技专栏的版面,刊发有深度、有质量的学术文章和报道稿件。出版单位增加科普出版物的品种,提高出版质量,扩大发行量和覆盖面。鼓励少数民族双语科普创作、出版,创建少数民族科普资源库,开展少数民族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播和展示活动,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3. 各级新闻媒体要紧扣公众需要,结合国际国内最新科技发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突发事件,以科普报道、专家访谈、专题节目等形式,推出一批形式活泼、内容生动、趣味性强的科普报道,深入浅出普及科学知识,增强科普报道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科普报道的可读性,帮助群众获得科学信息,激发群众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严肃报道纪律,加强对科普报道的审核,加强对采访对象的把关,确保报道内容的真实、客观,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注意保护知识产权,避免传播不实信息,严防泄露科研和技术机密。
(三)加强科普宣传渠道建设
1.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文化、文艺。新闻工作者要深入科技第一线体验生活,挖掘科普宣传资源,创作出反映科技进步和科技工作者业绩的优秀作品,与科技部门联合对优秀科普宣传工作者、优秀科普新闻稿件和科普作品予以表彰。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科普宣传阵地建设,扩大“云南科普网”的影响力,搭好科普宣传的有效平台。同时,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新闻媒体及时传播科技信息、科技知识奠定良好的基础。
2. 新闻媒体要全方位开展科普宣传,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确保科普报道版面和时段,传播最新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科普宣传专题专栏专版。加强对优秀科普平台、栏目、作品的宣传推介,增加群众获取科学知识的渠道与途径。科技主管部门要与网管部门紧密配合,打造一批品牌科普网站,建设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增加科普宣传的新阵地、新渠道,提升科普宣传的实效。
3. 出版单位要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成就和新趋势,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出版计划。电视音像制作单位要积极探索科普宣传新方式,摄制科教影片和录像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打造科技传播精品。
4. 各级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精心组织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科普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学会、协会作用,集聚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好科普宣传。
5. 各科普教育基地要不断丰富形式,更新内容,实现管理现代化、网络化,开展展品、设施的交流与合作,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使有限的科普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地球日、环境日、电信日、人口日、戒烟日、诺贝尔科学奖公布日、艾滋病日和少数民族节庆日等重要时机,开展主题科普宣传。在旅游景点设置标识牌,鼓励导游以导游词的方式向游客开展科普宣传。
(四)加强科普宣传人才队伍建设
1. 科技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要建立面向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宣传人员的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职务调整、利益分配、奖励发放等方面把科普与科研工作者摆在同等地位,吸引更多的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关心、支持、参与科普宣传。要完善“云南省科普人才专家库”,加强科技专家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科技专家、教育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科普创作的热情,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人士。
2. 新闻媒体要加强科普报道人才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宣传采编队伍。科技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组织科技专家学习新闻规律和知识,组织编辑记者学习科技政策和科技知识,加强科技专家与编辑记者交流互动,不断提高科技专家的科普创作能力和公众沟通的能力,提高科技编辑、记者的政策水平、科学素质和报道能力。
3. 加强大众传媒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科研平台和科技教育资源,着力培养一批大众传媒科普工作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宣传与策划、科普产业经营等方面的科普管理人才和大众传媒科普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要从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型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科普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科普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既要做好阶段性安排,又要制定长期规划。同时,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及时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科普宣传报道,主动为记者采访报道提供服务和便利。
(二)各级各部门要把科普宣传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科普宣传的经费保障力度,面向社会和新闻媒体购买科普宣传服务,以项目等形式支持打造科普宣传品牌。
(三)各新闻媒体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改进创新、贴近受众,正确处理好深与浅、普及与提高、知识性与趣味性的关系。
(四)科普宣传人员要努力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增强科普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科普宣传的业务水平,更多地创作出反映创新型云南建设重大成果和重大进展以及科技人物先进事迹的优秀作品,凝聚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