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西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4

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矿井):

  根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等有关规定,我委委托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和广西煤炭工业协会开展了2014年度全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在各煤矿生产企业(矿井)自查,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的基础上,两个协会组织专家对已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生产矿井进行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现场核查工作,并向我委提交《关于2014年度河池市、来宾市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现场核查情况的报告》(桂煤安协报字〔2014〕1号)和《关于广西2014年度部分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审查情况的报告》(桂煤协会办字〔2014〕41号)等现场核查报告。经审核,我委同意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和广西煤炭工业协会的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现将2014年度我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进行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好下。

  一、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2014年度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25处,现场核查矿井25处,现场核查率100%。其中,矿井通风能力结果等于或大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22处,矿井通风能力结果小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3处。

  (一)矿井通风能力结果等于或大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22处

  1.百色市10处

  (1)广西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长岭矿、州景矿、保群矿、那音一矿、公篓矿跃进井、那读矿;

  (2)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东怀矿一号井、那怀矿、东笋煤矿二号井;

  (3)田东县坡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坡洪煤矿。

  2.钦州市1处

  钦州矿务局稔子坪煤矿黄华峒矿井。

  3.河池市7处

  (1)环江县3处矿井

  广西环江洞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洞角矿、广西环江红山朝阳煤业有限公司朝阳矿、广西环江下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金矿。

  (2)罗城县4处矿井

  广西罗城伟隆煤业有限公司北陵山一号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二矿、五矿。

  4.来宾市4处

  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矿三号南斜井、三矿三号北斜井、三矿二井、三矿五号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结果小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3处

  1.合山市2处矿井

  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东矿斜井。

  2.百色市1处矿井

  广西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小龙矿。

  二、不需要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矿井1处

  隆安县白马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白马煤矿(露天矿)。

  三、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矿井9处

  1.百色市2处

  广西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林场煤矿、那音一矿(停产)。

  2.河池市2处

  (1)广西成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宜州市六桥煤矿六桥一号井(自动停产);

  (2)广西罗城伟隆煤业有限公司古毛煤矿二号井(停产)。

  3.来宾市4处

  (1)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九矿168南斜井(停产);

  (2)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六矿中许斜井(停产);

  (3)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里樟村井(停产);

  (4)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里平硐井(停产)。

  4.崇左市1处

  扶绥县东罗工矿公司广龙矿。

  四、要求

  (一)露天煤矿以及通风能力核定结果大于或等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生产矿井必须严格按照以风定产的规定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通风能力核定结果小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生产矿井,必须按照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各煤矿生产企业(矿井)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认真进行通风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三)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矿井严禁进行煤炭开采生产, 必须安排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并经审核合格后才能生产。

  (四)请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矿井)的日常监管,督促煤炭生产企业(矿井)做好通风瓦斯监控和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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