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经各市申报、省传统工艺美术评审鉴定委员会评审,我省拟新增17个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7个原有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扩展或调整生产区域,1个原有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删除。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
一、新增品种(共17个)
1、羽毛扇(高淳)
2、雕版印刷(扬州、南京)
3、香包(徐州)
4、泥塑(徐州)
5、石刻(徐州)
6、柳编:艺术欣赏品(新沂)
7、竹编:艺术欣赏品(扬中)
8、象牙雕刻(浅刻)(常州、扬州)
9、掐丝珐琅:艺术欣赏品(常州)
10、砖雕:艺术欣赏品(苏州)
11、澄泥石刻(苏州)
12、民族乐器(苏州、扬州)
13、蟋蟀盆:艺术欣赏品(相城)
14、发绣(东台、苏州)
15、烙画(南通)
16、锻铜:艺术欣赏品(连云港)
17、彩绘木雕(泰州)
二、原有品种扩展或调整生产区域(共7个)
1、剪刻纸(扬州、南京、南通、金坛)地区扩展为:扬州、南京、南通、金坛、徐州、苏州、淮安
2、石雕:艺术欣赏品(吴县)地区调整为:苏州
3、竹刻(常州、无锡、扬州)地区扩展为:常州、无锡、扬州、苏州
4、漳缎 (南京、丹阳)地区扩展为:南京、丹阳、苏州
5、缂丝:艺术欣赏品(苏州、吴县)地区调整扩展为:苏州、南通
6、仿古青铜器(苏州、扬州)地区扩展为:苏州、扬州、南通
7、瓷刻(扬州、南京)地区扩展为:扬州、南京、淮安
三、删除品种(共1个)
建湖烟花(建湖)
公示期为2013年8月30日至9月6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在公示期间与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联系。电话:025-83391568。
江苏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