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研究推进措施,现就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落实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省有关部门提供《十项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下步重点工作和建议。
二、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局)报送本地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下步重点工作和建议。
三、请列入《十项措施》的骨干企业、专业园区和示范基地报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包括2011、2012、2013年分年度产品产量、销售收入),今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全年形势分析预测,拟采取的措施、实施的重点项目,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议(如其他省市已实施的政策措施)。
请各单位于4月22日之前将材料传真至省发展改革委,电子版发邮箱。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局)通知并汇总本地区骨干企业、专业园区和示范基地材料后一并报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及电话:袁业0311-88600509(带传真)
邮箱:hebeihuanzichu@163.com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