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都市粮食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发布日期:2014-04-29    浏览次数:2

  各区(市)县卫生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局、省粮食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下发的《2014年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4〕5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2014年成都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对本系统相关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各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和各部门具体安排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监测方案。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协助监测人员进入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和培训,做好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的监测数据,通报监测结果。各部门在监测中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或其他食品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请各区(市)县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本地区201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市卫生局备案,并抄送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卫生局            市经信委           市商务局

  市质监局            市粮食局            市食药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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