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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检测检验检疫费用项目专项审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2    浏览次数:1

  部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项目监管的规范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我部定于2015年4月至6月期间,派出审计组对2014年农业检测检验检疫费用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专项审计的对象为承担农业检测检验检疫费用项目的部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二、审计内容

  主要检查农业检测检验检疫费用项目支撑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执行情况,收费票据管理与费用上缴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三、审计方式

  (一)查阅档案资料。包括查阅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财务账簿、资金下达文件、相关经济协议等。

  (二)抽查项目现场。包括走访查看检测检验检疫费用项目实施现场等。

  (三)召开座谈会。召开项目有关人员座谈会,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工作建议。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此次专项审计,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并及时报送审计整改情况。

  (三)此次专项审计的具体时间,我部将于进驻审计前分别另行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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