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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5    浏览次数:1

  今年6月是第1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要求,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农业安全生产好环境,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农业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国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部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行业、各司局和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农业部系统重点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活动。各单位要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畅谈学习体会和感受。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与安全生产一线重点岗位人员谈心活动,切实通过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活动。6月下旬,农业部安委会将举办一期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贯培训班,对系统单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部属各单位也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采取自学、专题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警示教育片。要结合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创新,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抓好整改情况回头看。部安办要对部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给予通报。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切实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各环节响应的顺畅性、实用性,以及参与人员的熟练性,充分发挥预案在防范和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应急作用。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活动。通过农民日报、农村工作通讯、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民手机报等媒体,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安全生产强大舆论氛围。

  (七)积极参与全国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部属各单位要广泛调动各种资源,积极主动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深度宣传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行业司局要积极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农业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五、农业行业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机行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辽宁、河南、四川三省同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面启动“万名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农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各县农机监理干部要与辖区内不少于100名农机手进行谈心,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开展农机法治建设培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安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机依法监理。开展农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各地农机监理干部要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将宣传服务送到农民群众面前。

  (二)畜牧行业。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火减灾知识,提高全民草原防火意识。组织举办以“全民携手护草原,防火减灾保安全”为主题的草原防火减灾现场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草原防火减灾工作,营造依法防火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草原火灾监测和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警预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草原防火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重点草原防火省区继续组织力量加大对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的巡查力度,严格管控火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兽医行业。各地兽医部门要通过培训、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形式大力宣传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增强相关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认真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完善兽医实验室管理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严格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依法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四)农垦行业。结合垦区行业多、企业多的特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活动,组织局长与场长(经理)谈心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职工群众广泛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全面开展运输司机“安全宣誓”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积极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发挥好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基层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五)渔业行业。大力宣传“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各地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加强对重点渔区安全生产督查,强化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按标准配员等安全规定。继续推进渔船检验监督执法三大行动,坚决清理套牌渔船,加强对渔船及船用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等重要安全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生产、销售伪劣渔业船用安全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应当参加1至2次活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系,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上报部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行业司局要加强行业指导,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部安办要将部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行业、各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传播作用和快速渗透作用,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社会氛围。

  请部属单位、相关行业司局于7月10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制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伟

  电 话:010-59192116 010-59192220

  传 真:010-59191795

  通信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125)

  电子邮箱:nybawh@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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