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年)》(琼府[2010]30号),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4年海南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现予印发。为了做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要充分认识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意义。“方案”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以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为重点,坚持“统筹引领、聚焦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实施“专利制度创新”、“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和“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三大主体任务。要围绕“方案”确定的三大主体任务、10项工作措施、17项具体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责任到人。各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各项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工作目标、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要及时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对相关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切实做好指导、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不定期对落实“方案”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总结实施中好的做法及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请各单位、部门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于2014年12月30日前书面报告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省知识产权局拟定于2015年1月中旬对《方案》阶段性任务进行验收和总结。
联系人:冯振茂,联系电话:65230251
特此通知。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