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扶持项目 片区会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5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根据《重庆市商贸流通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功能片区商贸扶持项目会审制度》的有关规定,市商委第25次主任办公会决定近期开展2014年商贸扶持项目片区会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片区会审人员组成

  (一)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个区)

  组长:黄伟;成员:规划财务处、流通处、餐饮住宿业处、社区商业服务业处、电子商务处、监察室、市财政局企业处各1人,有关专家2-3人;联络员1人。

  (二)城市发展新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等12个区县及2个经开区)

  组长:廖红军;副组长:孙华培;成员:规划财务处、流通处、餐饮住宿业处、社区商业服务业处、电子商务处、监察室、市财政局企业处各1人,有关专家2-3人;联络员1人。

  (三)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11个区县)

  组长:蒋寿光;副组长:王伶;成员:规划财务处、流通处、餐饮住宿业处、社区商业服务业处、电子商务处、监察室、市财政局企业处各1人,有关专家2-3人;联络员1人。

  (四)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6个区县)

  组长:刘天高;成员:规划财务处、流通处、餐饮住宿业处、社区商业服务业处、电子商务处、监察室、市财政局企业处各1人,有关专家2-3人;联络员1人。

  二、片区会审时间地点

  第一组:5月5-9日;第二组:5月12-16日; 第三组:5月19-23日; 第四组:5月26-30日;每个片区的会审期不超过2天,各片区会审地点由片区会审小组确定。

  三、片区会审项目范围

  根据今年商贸项目资金支持方向,此次片区会审的主要范围是:1.商贸百强镇建设、夜市经济发展等;2.电子商务发展,包括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重点企业平台改造升级、传统企业拓展网上市场等;3.社区商贸发展,包括社区便民商圈、社区综合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社区便民店、社区末端物流配送建设等;4.餐饮住宿业发展,包括社区食堂建设,龙头企业发展等。奖励及示范创建类项目不在此次会审之列。对不属于资金支持方向的申报项目,由各会审组汇总后送规划财务处纳入项目库管理。

  四、会审流程

  1.业务处室介绍项目申报的原则、标准、条件、要求等;2.区县介绍项目申报情况;3.与会各区县对同类项目进行评选推荐;4.会审组对区县评选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及专家评审,对建议支持的项目分类排序上报;5.业务处室汇总各片区同类项目,会同规财处提出项目安排意见;6.报主任办公会审定。

  附件:点击下载文件原文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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