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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浏览次数: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教民〔2012〕6号)要求,根据各地需求情况,经商财政部,现将2015年“三区”教师选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教师选派任务。根据各地上报的选派工作需求,核定2015年计划选派教师数(详见附件1),请各地按计划认真落实。教师选派工作原则上以本省(区、市)内调配为主。省域外选派教师,可以通过现有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等渠道,商支援省(市)解决。

  二、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选派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切实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水平。各地要通过内部调剂、接收实习生、安排受援地教师跟岗培训等多种方式,解决派出学校的教师缺口问题。受援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安排好支教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利用支教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按时报送信息、做好总结。各省(区、市)要及时收集汇总、认真审核选派教师信息,将2015年选派教师的详细信息于2015年9月底前以纸质公文和光盘电子版形式报教育部;2015年12月15日前将当年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和2016年春季、秋季学期的需求情况报送教育部。尤其是2016年秋季学期的需求情况,务必提前做好规划,最迟不超过2016年3月20日之前上报教育部。(详见附件2-4)

  联系人:田晓勤 张志飞

  电话:010-66096354 66097592 66020532(传真)

  邮寄地址: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综合处(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邮件:mzszhc@163.com;mzszhc@126.com

  附件: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5年度选派教师计划表.xls

  2.“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5年度选派教师信息统计表.xls

  3.“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5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表.xls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度选派教师需求表.xls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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