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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农牧系统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6

  宁农党发[2014]15号 关于印发《全区农牧系统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牧(业)、畜牧局: 现将《全区农牧系统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遵照执行。

  附件:全区农牧系统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党组

  2014年4月17日

  全区农牧系统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农牧厅牵头任务,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规范农业项目管理,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农牧实际,聚焦中心任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规范管理为目标,通过这次活动,加强对强农惠农项目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效果,切实有效解决制度虚设空转和执行不力的问题,有效解决当前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不健全,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问题,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督导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不断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全区农牧系统积极开展工作,农牧厅成立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张 柱 农牧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文斌 农牧厅党组成员 驻厅纪检组组长 宿文军 农牧厅党组成员 总农艺师 成 员:王洪波 计财处处长康 波 办公室主任王登科 产业办主任张延平 法规处处长王仍春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马瑞田 驻厅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活动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农牧厅《农业项目管理工作规则》、《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农业项目规范管理与处罚联动机制,对项目执行不规范、监管不力、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和单位,调减或暂停下年度项目投资,切实解决“重争取、轻管理”的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对农牧厅《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各类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加快财政支农等预算资金支付进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运行安全。

  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制度。严格执行《农牧厅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工作规则》和《农牧厅强农惠农项目资金招标投标廉政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管理规则和程序的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严格执行项目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农牧厅《农业项目管理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五、推进措施

  (一)自查自纠。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认真梳理所管理和实施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检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项目,重点对未按期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对制度不落实或执行不力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市县(区)农牧系统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对 2013年中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家政策性补贴项目、财政支农专项和自治区财政专项等5个方面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通过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提升制度执行力。根据农牧厅《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办法》,农牧厅活动办将成立检查组,采用审计的办法,对以上5个方面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在计划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的主要方式有:

  一是检查项目情况。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检查事项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查阅资料。重点检查执行项目的过程资料和会计档案资料,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施工图、报建手续、招投标资料、合同管理、实施资料等进行查阅,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薄、会记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核查,逐项检查项目资金控制情况;

  三是实地查看。通过走访和实地查看,按照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现场查阅会计资料、帐薄,核对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核实项目建设情况。四是反馈意见。各检查组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反馈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汇总上报农牧厅活动办。五是整改通报。农牧厅活动领导小组听取各检查组汇报,经厅党组审议后,将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以案警示。2013年自治区纪委向全区通报了8起涉农案件,各市、县(区)农牧系统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案件发生的根源,特别是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度漏洞,深刻吸取教训,促进全区农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严格执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

  (四)整改完善。农牧厅活动办将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宁夏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举报信箱,多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针对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各市县(区)农牧系统要按照制度建设持续改进的要求不断创新完善制度,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确保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确定的重点制度进行公示,填报情况统计表,并于6月中旬报农牧厅活动办备案。农牧厅将成立审计事项社会中介机构储备库,积极探索和开展重点项目第三方检查验收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加强统一领导,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实施,狠抓落实,把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在工作中,执行在行动上。纪检监察机构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监督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

  (二)落实工作措施,注重实效。要把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开展作为检验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是否见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体制机制。要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注重基本制度,又要注重配套制度;既要注重惩戒性制度,又要注重激励性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不仅要注重制度的制定,更要注重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及时通报。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利用网站、手机平台、电视媒体等多种载体,切实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农牧厅活动办报送活动进展情况。

  (四)严格执行纪律。各地、各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要按照项目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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