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3年,内蒙古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全面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面,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内蒙古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还存在有的集体协商实效性不强、部分集体合同质量不高等问题,集体协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燕峰13日在内蒙古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视频会议上介绍,在积极推进企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内蒙古把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将行业集体协商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拓展。内蒙古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主要针对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对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国有企业,重点就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发挥好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 按照工作部署,内蒙古每年将开展协商要约行动,支持和鼓励工会提出要约,引导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主动提出要约。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的,另一方应当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回应,如不按时回应可提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据王燕峰介绍,内蒙古将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等企业组织,提高集体协商代表的政策水平和能力,进一步保护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