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2014年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农业部组织北京、辽宁等10个试点省(市)、22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一年来,在各试点省(市)、县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加快推进步伐,切实把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为“互联网 ”行动计划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结合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进展,我部研究提出了《2015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请及时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探索出的新经验新模式反馈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