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构建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4-05-19    浏览次数:2

  为有效防止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多项措施为农民工进城务工保驾护航。

  五种方式助农民工维权

  当下,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时有发生,长春市人社部门提醒农民工,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有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协调关系,处理问题。了解同务工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等。二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权益受到侵犯时,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维权。三是要保留好工资条、出工记录、欠条等证据,了解所在企业、工地的基本信息,以便在被拖欠工资时能更好地维权。

  当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投诉:1、直接到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通过拨打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3、通过拨打12333维权热线投诉;4、通过市人社信息网局长信箱投诉;5、直接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来信来电。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第一种方式,与监察员面对面沟通,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解决相关投诉。

  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可清出建筑市场

  2013年长春市政府下发了《长春市建设施工领域建立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和《长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以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将农民工欠薪处理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到每个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

  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欠薪企业,采取新闻媒体曝光,列入非诚信企业名单,建委、土地、规划、房地等部门在招投标、企业资质审批上进行限制,不允许或限制其在长春立项、拿地、开工和销售,暂停企业资质年检、申请降低甚至吊销企业资质,直至清出长春建筑市场等方式进行惩戒。全面构建起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的工作格局。去年“两节”期间,处理农民工案件134起,为1066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06亿元。

  强化预防长效机制建设

  今年,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农民工工资拖欠预防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探索在全市建筑领域建立农民工服务平台,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银行统一发放工资,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全程规范监管。规范农民工用工和工资发放行为,做到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管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事前规范和事后监管的统一,达到全面根治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年年欠、年年清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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