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政府职能 意义重大
转变政府职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社会深入发展,特别是我区人均GDP超越1万美元后,政府职能的转变已经滞后于企业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主要表现在政府在经济调节中对微观干预较多,有效宏观调节偏少;直接调控的行政手段较多,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间接调节较少;事前审批过多,事中事后监管较少。同时,政府在为企业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方面做的还不到位。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尤其需要调整政府自身权力配置,为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腾出空间,以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只有进一步转变职能,只有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应该由市场承担的职能交给市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切实用好“看得见的手”,充分用足“看不见的手”,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转变政府职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区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社会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社会民生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新形势下政府职能的重要着眼点,就是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坚持把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区各族人民。
转变政府职能是适应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迫切要求。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政府管理带来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政府与市场的相互关系更加复杂,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诉求差异扩大,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社会流动性增强,信息传播更加快捷,公共环境意识增强。政府只有全面正确履行自身职能,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才能从根本上适应社会的变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 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我区各级政府要有效行使职能,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有更大作为,必须着重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目前,政府与市场关系尚未理顺,政府“越位”、“缺位”现象依然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仍然管了不少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例如,政府过多直接干预资源配置,扭曲了要素价格、干扰市场机制作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资源配置。再如,由于一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没有完全分离,有的行政审批部门将本该由市场或中介组织承担的工作当做审批事项,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又如,市场监管的重点在基层,但是目前我区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既重视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又要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必须明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绝不是取代企业的职能——生产与经营,也不是取代市场的功能——配置资源,而是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弥补市场的缺陷。
(二)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关系。
在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特别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时期,投资的稳定增长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投资虽然仍有发挥作用的空间,但受制于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控制政府负债规模,因而民间投资备受瞩目。2000—2012年,我区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由36.1%提高到61.4%,成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主体。但是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依然突出,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在事实上阻碍了民间资本进入的积极性,民间投资仍存在有钱无处投、想进进不去的现象。一些行业呈现规模、技术、资金等产业政策门槛呈现越来越高的趋势。应该认识到,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并非此消彼长、截然对立,把握好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关系,发挥政府投资优势促进民间投资,对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为民间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一方面,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创新对民间投资的管理服务,为民间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制定、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的关系。
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既是拉动消费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从我区看,民生领域仍有进一步改善的潜力。2013年,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4.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6.6%。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学费高”等现象反映了政府在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等领域提供的服务不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只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三、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
政府职能转变的着力点,是通过正确履行职能,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正确履行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提出,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府决策协调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效率和科学性。这一要求的实质是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具体来看:一是摸清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加强对行政审批设定的审查,建立第三方审查机制,摸清和核实自治区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底数。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审批事项外,根据一定原则和权限,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的自治区目录、各盟市目录。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运用法律手段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防止反弹,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边减边增的问题。二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宗旨就是把市场和社会的权力全部交还给市场和社会,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能用市场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均不应有行政干预。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政策扶持措施,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进入政府退出的管理领域,提高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规范优化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审批运行机制,坚持应进必出的原则,把分散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结,推行一章结(盖章)、一费清(收费)、前置审查意见超时默认制和投资与基本建设项目跨部门跨层级并联审批模式,真正实现“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全面推进审批依据、标准、时限、状态等行政审批全程信息公开,让行政审批在阳光下运作。加强对审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促使行政审批的规范、高效、便民。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受现行体制机制影响,我区财税体制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和瓶颈制约,如预算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地方税体系不够健全,政府间责权划分不够清晰等,这是转变政府职能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意见》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加强对县级政府基本财力保障,允许旗县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投资方向自主安排重点扶持项目。这些改革要求的理论基础在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应当是为政府向全社会的公共服务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来源,同时必须保证和促进公平的市场竞争。具体来看: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构建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实现财政性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二是完善税收制度。争取中央支持,完善地方税体系,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煤炭资源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费改税等项改革方面做好准备;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三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界定自治区与盟市、旗县的事权划分,明确各级需承担的支出比例,建立委托付费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
扎实推进机构改革。目前,我区各级政府机构设置数量仍然偏多,有些机构设置不尽科学;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现象依然较多,行政效率不高;人员编制规模大,超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现象较为普遍;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这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重要内容。为此,一是合理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最大限度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层级政府间权责不清问题,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二是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三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按规定配置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政府购买管理和服务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长期以来,我区各级政府的政绩评估指标主要是围绕着GDP、投资规模和财政税收等偏重反映经济数量和增长速度的指标,节能环保、就业、收入增长等更能反映民生问题的指标被相对忽视。这种单一的考核体系,造成一些地方形成“唯GDP”的发展模式,导致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当前利益,忽视资源环境成本和长远利益,忽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意见》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不同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评价指标,科学制定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这就要求在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中,更加注重区域的不同特点,体现因地制宜的思想;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引导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