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调整小额担保政策

发布日期:2014-05-22    浏览次数:2

  今年呼市对小额担保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在呼市以个体、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初始创业(创业时间不满一年)且资金不足的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吸纳就业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创业地旗县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市本级不再经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按照新政策规定,呼市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此外,为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呼市开发了小额贷款业务管理软件,组织旗县区小额担保贷款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旗县区将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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