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区高考加分执行新政策

发布日期:2014-05-23    浏览次数:2

  新的高考加分政策从今年起开始执行,按照类别划分为13项,与之前相比,有2类考生取消加分,3类考生减少加分分值,4类考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取消的高考加分项目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自治区赛区一等奖者,不再享受增加20分政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不再享受增加10分的政策。 原为增加20分、现为增加10分的高考加分项目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参加技能考核获“优秀”等级的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各类别考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为: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及自治区赛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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