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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农机局(中心、站):

  为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今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正在审批之中,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各市、县(区)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所发的《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讨论稿),研究上制定本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后,上报区农机局初审后,报县级政府审批,并上报农牧厅、财政厅备案。

  宁夏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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