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相关社会组织:
经专家组评审和社会公示,苏州市公益创投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增能量——处境不利青少年正面成长向导计划”等80个项目为苏州市第二届首届公益创投活动中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中标社会组织尽快与公益创投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签订项目协议书。中标单位为四市和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的,请相关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落实相应的配套费用。
2.请中标社会组织按协议确定的首批款项,出具“江苏省捐赠专用票据”、并提供本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付款单位为“苏州市民政局”,款项内容为“捐赠(苏州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尚未领取“江苏省捐赠专用票据”的单位,请速到所辖地财政局申领。
3.中标社会组织实施项目经费支出要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接受主办方、承办方和各级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4、各中标社会组织务必按照设计方案,认真实施项目。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帮助、资料积累、经验总结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附:苏州市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中标项目名单
苏州市民政局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审计局
2013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