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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07-27    浏览次数:2

  自我部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2〕182号)以来,各级水利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 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484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其他交易市场交易,占招标投标项目总数的98.5%,进场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98.8%。水利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有力促进了招标投标阳光透明、公开公正,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保障了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将2015年上半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及水利项目进场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国已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1个,市(地)级286个,县(区)级1286个。已实现全部水利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市(地)270个(占全国地级行政区域数的77.0%),县(区)2125个(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域数的69.6%);部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市(地)24个(占6.8%),县(区)141个(占4.6%);全部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市(地)43个,县(区)336个;部分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市(地)24个,县(区)140个。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交易情况

  2015年1~6月,全国累计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9631个,其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项目8146个,占84.6%;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项目1338个,占13.9%;未进入任何交易市场的项目147个,占1.5%。以项目数量统计,进场交易的项目占98.5%。全国累计完成交易额3600.6亿元,其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交易额3307.6亿元,占91.8%;进入其他交易市场的交易额250.7亿元,占7.0%;未进入任何交易市场的交易额42.2亿元(北京市),占1.2%。以交易额统计,进场交易额占98.8%。

  2015年1~6月,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及宁波、厦门、青岛等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西藏、陕西、青海等12个省(区)及大连、深圳等2个计划单列市全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或其他交易市场。北京市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部水利项目未进场交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努力推进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全部进场交易。要积极探索和推行电子招标投标、集中打捆招标,严格程序和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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