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坚持不懈开展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请各地抓紧编制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构建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排并重的水利工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指标
2015-2016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较上年增长10%以上,投放机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农民投工投劳基本稳定。
三、实施重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水利部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
(一)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供水安全。
(二)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西江大藤峡、贵州夹岩、西藏拉洛等在建工程建设,着力抓好新开工湖南莽山水库、山东庄里水利等27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保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年底前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等重大引调水和水系连通工程,黄河古贤、鄱阳湖等控制性枢纽工程,以及重大农业节水工程等88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推进重要蓄滞洪区、重要海堤建设,大力实施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防洪工程。加快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重大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及生态脆弱流域和区域治理步伐。继续实施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强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中型水库建设。
(三)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力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政府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倒排工期、节点控制,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前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同步完成四大片区(四省藏区、新疆自治区和兵团、重庆三峡库区、湖南洞庭湖区)规划外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中央支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比例和水质合格率。继续完善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四)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大中型灌排泵站改造投入与建设力度,确保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当年中央投资年底前完成90%以上,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快在建大中型灌区建设步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开工一批灌区,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同时,启动现代灌区建设试点。
(五)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依据区域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东北节水增粮行动总体目标任务,加快完成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好规模化节水增效示范和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再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实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与配套,研究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形成农业节水倒逼机制,积极探索和规范农业节水量交易。
(六)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发力,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等规划和冬春农建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强化对各级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集中力量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田间终端用水设施配套、水源与输配水渠系“卡脖子”工程疏通、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和1-5万亩灌区配套改造,加大山丘区“五小水利”、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力度,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建设和土壤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改造中低产田,让灌溉用水顺利走完“最后一公里”。同时,采取深化灌区与泵站等水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田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贴政策、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及鼓励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管护等措施,解决好农田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加强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继续抓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落实《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加强重点水源、应急备用水源、引调提水工程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综合体系。同时,认真分析近年来干旱规律和灾情特点,总结抗旱经验教训,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完善抗旱预案方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科学应对干旱灾情。
(八)全面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考核与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江河湖库水污染防治。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西南岩溶区、东北黑土区、西北三江源和河西走廊等重点地区和革命老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坡耕地、侵蚀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及病险坝除险加固,当年安排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年底前完成80%以上,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万平方公里。积极发展绿色小水电,加快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水系治理、河道堰塘清淤整治、水利血防、水污染防治等工程建设。
四、其他事项
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协调推进的原则,分省和县两级抓紧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既突出水利建设项目,又兼顾其他部门的各类支农涉水项目,既体现农建特点,又突出实际效果,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又考虑现实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建设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请各地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编制好的实施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联 系 人:周 玉 刘天
联系电话:010-63202205 010-6320288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