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0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辛集、定州市及各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1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2014年7月10日前将符合国家专项文件要求的上报材料一式五份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附电子文档)。

  二、材料要求。按照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认真准备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书面申报材料必须和电子文档一致。

  联系人:  陈澜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电话:0311-88600035

  电子邮箱:gjs@hbdrc.gov.cn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127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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