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
《“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于2013年08月01日发布,自2013年10月0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商务局认真学习《规范》,积极开展云南老字号普查工作,并以此规范为依据,加强“云南老字号”企业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做好做实云南老字号企业的项目储备,加大云南老字号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三、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深入云南老字号企业调研,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附件:“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111905.doc
联系人:云南省商务厅商贸处 卯升敏
电 话:0871-63135027
传 真:0871-63148600
云南老字号QQ群: 188108919
云南省商务厅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