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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8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481号)和《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依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我们自2012年起开展了服装家纺品牌建设情况调查工作,并于2014年经动态调整,遴选出了120家“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为持续做好纺织服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决定继续在服装家纺行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把握品牌发展趋势,并为编制《2015年中国纺织行业品牌发展报告》提供依据和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见附件1),羊绒、针织行业代表性品牌企业。
  
  (二)企业上报材料
  
  基于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数据信息填报《2015年服装家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2)。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上报程序
  
  1.网上填报。企业登录“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http://www.texbrand.org.cn),点击“品牌调查填报系统”,进入填报页面并注册(真实、有效填写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自主品牌名称等信息)。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确认无误后,提交《调查表》。
  
  2.注意事项。如发现有误,请与各组织单位联系,得到许可权限后,企业登录填报系统重新修改并提交。
  
  (二)组织单位工作程序
  
  1.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已列入120家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名单见附件1),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分别负责组织羊绒、针织行业代表性品牌企业参加调查工作。
  
  2.审核。登陆“品牌调查填报系统”,进入“填报管理/企业管理/审核栏”,点击“核对通过”。企业申请修改数据时,开启对应企业修改权限,并重新审核。
  
  3.上报。形成上报文件,并附上报企业名单于2015年8月20日前统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企业上报。各组织单位要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作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数据。
  
  (二)着力培育优势品牌。各组织单位对“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要保持跟踪服务,优化完善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提升品牌价值。
  
  (三)加强品牌宣传交流。各组织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成功经验。加强品牌建设交流,重视品牌宣传,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品牌故事”宣传活动,推动区域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的品牌生态环境。
  
  附件:1. 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名单
     2. 2015年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
     3. 网上填报和审核操作指南(2015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120家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名单.doc
  附件2:2015年重点跟踪培育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调查表.xls
  附件3:网上填报和审核操作指南 20150717.doc

  (联系人及电话:曹庭瑞 010-6820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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