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农业部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达到马传染性贫血消灭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4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根据《关于印发马传染性贫血等疫病防治规划及考核标准和验收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45号),我部组织验收组于2015年7月6-10日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马传染性贫血(以下简称马传贫)防控工作进行了验收。经考核认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达到马传贫消灭标准。现予公布。

  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按要求做好马传贫持续监测工作,巩固防控成果。

                                                  农业部

  2015年8月1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