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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90号(农业水利类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5-08-21    浏览次数:1

郑兰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渔网网眼尺寸限制和管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渔业资源的保护是生态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渔具管理是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由于我国渔船数量大,作业分散,法制建设和管理手段滞后,目前渔业渔具管理仍比较薄弱,规范渔具管理和维系渔民生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实施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加大生态增殖放流力度,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同时加强渔具管理制度建设和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我部在深入研究基础上,并公开征求意见,于2013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和《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规定分别于2014年6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上述制度顺利实施,我部和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印制通告和渔具宣传手册,研制了网目尺寸标准检测工具,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营造了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2015年4月,我部在浙江省象山县召开了全国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现场会,韩长赋部长就清理整治违规网具作出重要指示。截至2015年6月,我部在全国范围共组织开展了四次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地共开展检查活动近3.5万次,参加人员近32万人次,查处各类违规渔船近3.5万艘次,清理违规渔具近35万张(顶),初步形成了禁止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的声势和氛围。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渔具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而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与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渔业资源养护、捕捞强度控制、渔民减船转产转业等也密切相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综合施策、综合治理。下一步,我部将在巩固前期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自觉守法、主动护渔的意识。通过多部门联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渔具准入制度的法律地位。改革完善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提高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贴标准,支持渔民减船转产转业,控制渔业捕捞强度。完善休渔禁渔制度,扩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模,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和人工鱼礁海洋牧场建设与管理。推动多部门综合施策,全面推进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全面推进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建设好水域生态文明。

  感谢您对渔具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部

  2015年8月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010-591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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