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2014-07-09    浏览次数:2

  我区日前制订《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以此加强全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应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该《方案》结合我区种植业管理工作的实际,将蔬菜、水果、瓜类等鲜食农产品,特别是韭菜、芹菜、黄瓜、西红柿、生菜、菠菜、草莓等产品作为监管的重点产品,以此推行生产标准化、质量可追溯、监管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种植业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方案》的要求,我区将对监管重点区域的蔬菜、水果、瓜类等鲜食农产品优势产区,特别是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设施蔬菜基地,以及外销京津蔬菜基地、果菜出口基地等,强化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夏秋季蔬菜、瓜类、水果和冬季大棚蔬菜生产用肥、病虫害防控用药,并根据蔬菜生产中不同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确定合理的用药品种、施药时期、施药方法、使用剂量和使用次数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合理用药,严禁超范围用药,避免乱用、滥用农药。采收时严格执行安全用药间隔期,同时建立农药使用档案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所用农药名称、使用者、施药日期、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等详细信息,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此外,在重点投入品监管方面,我区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大高风险农药及源头管控力度,重点监管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加强对果菜农药残留影响较大的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等的管理。肥料方面重点监管肥料中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及农药成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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