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解读

发布日期:2014-07-10    浏览次数:2

  为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署,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问:界定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是什么?

  答: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问: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原则是什么?

  答:高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更不允许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混合收取。高等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问: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有哪几项?

  答: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

  1.学生宿舍上网费,按月缴费,每月15元(限时80小时),按时缴费,每小时0.5元(最小购买单位10小时);学校在保证学生完成教学任务规定的计算机上网之外,课余时间为学生提供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服务的,每生每小时收取2元上网(机)服务费。

  2.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校徽、图书证、校园卡、就餐卡、医疗证、毕业证等各类证卡不收取费用,学生因丢失证卡而补办的,可不超过其工本费的2倍收取;

  3.学校应学生及家长申请,为已毕业(含肄业)的学生查阅其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等档案资料,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的,可适当收取费用,每人次收费最高不超过每份10元,每增加1份收费最高不超过2元;需提供外语翻译等劳务性服务的,其费用由学校按低于市场价的原则制定。特殊原因(如出国等)需要提供查阅档案并提供服务的,按上述标准收取费用。

  4.学校图书馆为学生正常完成课业提供本馆资料检索查询等不得收费。

  5.学校医院收费按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学生自行车、汽车停放费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6.其他未定服务项目,如课外游泳,公共浴室、体育活动场馆、校区观光车等,应按成本补偿,按不盈利原则由学校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

  问:有哪几项属于高等学校代收费项目标准?

  答:代收费项目: 1.学生体检费,高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专业要求,在校医务室(所)、附属医院对入学新生进行体格检查时可收取体检费。包括一般体检、肝功、胸透、建立健康档案、疾病健康教育、一次性耗材、采血费);预防接种费(学生自愿项目)包括乙肝疫苗、甲肝疫苗、结核菌抗体检测、结核菌试验。收费标准不行超过现行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

  2.军训费(含服装)每生不超过100元。

  3.军训服装、学生床上用品等要坚持通过招投标采购,保证商品质量和价格合理;高等学校学生的教材费应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公寓床上用品收费要列明单项商品价格。

  4.超额用水用电费。在保证科学计量的前提下,可以向超用定额水电指标的学生按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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